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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歡club,或pub。因為我喜歡看形形色色的人。從二十歲開始來到這座城市就很喜歡。

剛開始當然是因為新鮮,現在想想也是「快速認知這個城市的人種」的捷徑,當然不包括全部。小鎮姑娘到了大城市,難免需要點夜店經傍身。唔係你以為我唔識嘢。

現在去喝兩杯,則比較偏向愛酒愛朋友。人就不需要怎麼看了,大致上都看夠。

莫名說起夜店是因為刷臉書看到Zouk KL的相關po文。

我知道有很多小型pub會在疫情期間偷偷營業,但大型如Zouk,應該無法偷偷開吧。

於是點了進去Zouk的臉書頁面看,就是有點悲涼的斷斷續續「丟回」。

我小的時候留在Zouk的腳毛不算多,畢竟那時候那個點還算「高消費」,還有很多相對低消的小型club,那才是你每個週末會找到我的地方。Zouk的話,還真的是要「搭台」才能有張桌子給你靠一靠。

雖說我也不太記得我有沒有花過自己的錢去夜店。欸小時候都怎麼進去的?

後來長大一點,因為過時過節和朋友一起開幾支慶祝當然有給錢。那時候已經是「朋友」,不用花錢的時期是「囡」。

Club真的是一個無限可能的空間。你再怎麼不好看都可以被誰看上;你再怎麼不會跳舞,憑著令人尷尬的舞姿都能散發出無可抵擋的費洛蒙。那個貌似開很多酒的人大概就是有錢人,還有各種膚色國籍的高矮肥瘦任你觀賞,還沒算各種旁若無人的肌膚之親。在夜店以外會招來眼光的事,在夜店以內都那麼正常。

想起某年在香港的聖誕,反送中事件還在延燒,警察圍滿了蘭桂坊。我和薩在封得剩下沒多少條路可以走的酒吧街竄來竄去,擠進了一間gay club。

哦再長大一點我去更多的是gay club了,那裏對女人來說才是最輕鬆可以真正喝酒的點。妳不需要搔首弄姿,因為誰都不會在意妳。

人頭擁擠的club,就是一個不留意朋友已經被擠到不在你身邊的狀況。也忘了見過什麼人喝了多少,好像有點微醺,因為第二天早上發現口袋多了張拍立得,裡面有一兩個我叫不出名字的外國人。也記得距離舞台很遠地看據說很有名的drag演出,演什麼我也忘了。

我說如果疫情過去,Zouk又不倒的話,我會和朋友去喝幾杯。其實疫情前我已經沒去了的,想再回去大概就是:

「老朋友,你還沒死嗎?喝兩杯吧。」這樣的心態。

很值得喝啊不是嗎,如果我們都沒死。